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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扶持范围: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范围为我区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
2.扶持期限:对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安置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自2006年7月1日起扶持20年;对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安置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从完成搬迁安置之日起扶持20年。
3.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在后期扶持期间发生以下情况的人口予以核减,不再纳入扶持范围:被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录(聘)用,现役军人(含武警)提干、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等转为非农业人口的;在后期扶持期间转为非农业人口的;在后期扶持期间死亡的;违法犯罪人员在服刑期间(缓刑除外)。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后,可继续享受,但服刑期间不追补。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后期扶持范围为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其中2006年6月30日以前搬迁的水库移民为现状人口,2006年7月1日及以后搬迁的水库移民为原迁人口。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农村移民不再纳入后期扶持范围。
(来源于重庆市水利局)
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方式有哪几种?
答:政策规定的后期扶持方式是“一个尽量,两个可以”,即后期扶持资金能够发放给移民个人的应尽量发放给移民个人,用于移民生产生活补助;也可以实行项目扶持,用于解决移民村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还可以采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
(来源于市水利局)
只有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才能享受每年600元现金补助。
是的,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对象实施动态管理。转非后就不再享受移民补助了。除此之外,被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录(聘)用、现役军人(含武警)提干、大中专院校毕业就业等转为非农人口的;死亡的;都不再享受移民补助。
不可以。移民补助的扶持时间是20年。对于2006年6月30日前纳入后期扶持范围的,从2006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对于2006年6月30日后完成搬迁的农村移民,从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
从2021年开始,移民补助实行每年一次发放,年初由镇街核实后,邮政银行在3月份左右直接发放到移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