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政策文件>政策咨询问答库
无规定动物疫病生物安全隔离区,是指处于同一生物安全管理体系下,在一定期限内没有发生规定的一种或者几种动物疫病的若干动物饲养场及其辅助生产场所构成的,并经验收合格的特定小型区域。
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是指具有天然屏障或者采取人工措施,在一定期限内没有发生规定的一种或者几种动物疫病,并经验收合格的区域。
疫情响应措施主要有: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发布封锁令封锁疫区、扑杀疫点内易感动物、开展紧急免疫、设置检疫消毒站、消毒灭源、开展应急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对疫情处置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等。
涉及口蹄疫、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牛瘟、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牛海绵状脑病、非洲马瘟、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猪瘟、新城疫等。
按照市级预案分级要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划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重大动物疫情。
重大动物疫情由市农业农村委认定,必要时报请农业农村部认定。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由农业农村部公布或由其授权市农业农村委公布,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动物疫情。
重大动物疫情是指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突然发生,迅速传播,给养殖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危害,以及可能对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形。
不能打。目前,全市严禁实施动物布鲁氏菌病免疫。
需要打疫苗。《动物防疫法》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
重庆市有6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区域性无害化处理中心),分别位于开州、荣昌、黔江、忠县、垫江和永川区,详见市农业农村委网站https://nyncw.cq.gov.cn/xxgk_161/zcwd/syc/202201/t20220125_10337428.html。